綠色建材認證-現代木結構用材-TCECS10030-2019
發布時間:2021-06-03

公司名稱:廣州市安普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6kmwv.cn

1 範圍

綠色建材認證-現代木結構用材-TCECS10030-2019規定了現代木結構用材綠色評價的術語與定義、 評價要求和評價方法。

綠色建材認證-現代木結構用材-TCECS10030-2019適用於現代木結構用材的綠色建材評價。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於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適用於本文件。

GBZ 2. 1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

GBZ 2. 2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物理因素

GB 8978 汙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汙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 18599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 處置場汙染控製標準

GB/T 19001 質量管理體係 要求

GB/T 23331 能源管理體係 要求

GB/T 24001 環境管理體係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係 要求

GB/T 29408 廢棄木質材料分類

GB/T 33000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GB 50005 木結構設計規範

GB 50206 木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LY/T 2381 結構用木質材料基本要求

HJ 2541 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 膠粘劑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 1

綠色建材 green bui l di ng materi al是指在全生命周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 具有“節能、 減排、 安全、 便利和可循環” 特征的建材產品。

3. 2

現代木結構用材 modern structural ti mber materi al s采用現代工業手段和技術將木材加工成各類木材單元後經幹燥、 施膠、 組坯、 膠合或其他措施處理後加工而成的、 適用於木結構的結構用木材產品。

3. 3

碳足跡 carbon footpri nt用以量化過程、 過程係統或產品係統排放溫室氣體的參數。

3. 4

原木 l og由打枝後的伐倒木按尺寸、 形狀、 質量的標準規定或特殊規定截成的一定長度的木段。

3. 5

方木 square ti mber經自然幹燥或設備烘幹, 直角鋸切且寬厚比小於 3 的鋸材。 又稱方材。

3. 6

規格材 di mensi on l umber截麵的寬度和高度按規定尺寸加工的規格化鋸材。

3. 7

木基結構板 wood-based structural panel s

以木質單板或刨花為單元, 采用結構用膠粘劑熱壓製成的承重板材, 包括結構膠合板(structuralplywood) 和定向刨花板(oriented strand board; OSB) 。

3. 8

結構複合木材 structural composi te l umber; SCL

采用木質的單板、 單板條或刨花等, 沿構件長度方向排列組坯, 並采用結構用膠粘劑疊層膠合而成,

專門用於承重結構的複合材料。 包括旋切板膠合木(又名單板層積材, laminated veneer lumber; LVL) 、平行木片膠合木(又名單板條層積材, parallel strand lumber; PSL) 、 層疊木片膠合木(又名定向木片層積材, laminated strand lumber; LSL)、 定向木片膠合木(又名定向刨花層積材, oriented strandlumber; OSL) 和單板條斜向組合膠合木(eucalyptus-based strand lumber; ESWood) 等, 以及其他具有類似特征的複合木產品。

3. 9

膠合木 gl ued l ami nated ti mber; Gl ul am

以厚度不大於 45mm 的膠合木層板沿順紋方向疊層膠合而成的木製品。 也稱層板膠合木或結構用集成材。

3. 1 0

正交膠合木 cross l ami nated ti mber; CLT

至少由三層板材相互疊層正交組坯後采用結構用膠粘劑膠合而成的木製品。

4 評價要求

4. 1 基本要求

4.1.1 產品生產企業應滿足適用的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及環評批複的要求, 取得地方政府的排汙許可證,

且近三年無重大環境汙染事件發生。

4.1.2 產品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清潔生產, 宜采用國家鼓勵的先進技術工藝, 不應使用國家或

有關部門發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術、 工藝、 裝備及相關物質。

4.1.3 產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應符合適用的國家標準、 地方標準規定, 且近 3 年無重大安全事故。

4.1.4 產品生產企業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應滿足 GBZ 2. 1 和 GBZ 2. 2 的要求。

4.1.5 產品生產企業應按照 GB/T 19001、 GB/T 24001 和 GB/T 28001 分別建立並運行質量管理體係、 環

境管理體係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係。

4.1.6 產品生產企業一般固體廢棄物的收集、 貯存、 處置應符合 GB 18599 的相關規定。

4.1.7 現代木結構用材基本性能應滿足 GB 50005、 GB 50206 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的要求。

4.1.8 產品應具備詳細、 可行的應用技術文件。

4.1.9 生產企業還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4. 2 評價指標要求

現代木結構用材評價指標包括資源屬性指標、 能源屬性指標、 環境屬性指標和品質屬性指標。 原木方木、 規格材的評價指標要求見表2, 木基結構板的評價指標要求見表3, 結構複合木材的評價指標要求見表4, 膠合木的評價指標要求見表5, 正交膠合木的評價指標見表6。

5 評價方法

5.1 生產企業應按4. 1和4. 2的規定提供有效期內的第三方檢測報告、 管理體係認證證書、 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 EPD和碳足跡報告、 應用技術文件等相關資料。

5.2 本標準采用符合性評價, 生產企業滿足4. 1和4. 2對某一評價等級的全部要求時, 判定評價結果符合該等級規定。